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工作力量,经报请县政府同意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公益性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纪律,品行端正;
2、本次招录的专职消防员为东辽县户籍人员,入职后必须严格服从分配至12个乡镇(不含白泉镇)政府专职队中;
3、此次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仅限男性,要求年龄18—42周岁(1982年3月20日-2006年3月20日),具有B2以上驾驶证的,年龄可放宽2年;全日制本科毕业的,年龄可放宽2年;
4、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当年退伍的优先考虑录用;
5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要求。
湖南事业单位考试
(二)经人社就业部门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:
1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。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(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)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,包括专科、本科和研究生。
报名人员需携带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(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)、身份证(正反面)、户口本(首页及本人页)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、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上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,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,到东辽县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)现场填写《东辽县公益性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》(附件1),并进行材料审核。
2、考试与聘用
考试形式。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通过考试(理论考试、面试)的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择优录取。(具体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,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,漏报漏考后果自负。)
资格审查。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(通过吉林智慧人社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就业困难认定),对就业困难认定不符合人员不予聘用,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
体检。资格审查合格后,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。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,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公示聘用。对通过考试、资格审查、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程序予以正式录取并签订用工协议。
五、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
海南公务员
1、本次招聘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。
2、报名咨询电话:0437-5555863
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咨询电话:0437-5555890